一、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章制度,在学校领导下,组织研究、论证、制定、修订、完善学科发展整体规划,审核各学科的发展规划。
二、负责制定国家一流学科、省级一流学科和培育一流学科的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各学科建设方案(目标、任务)等。
三、负责各级各类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检查、验收及设备购置的论证工作。
四、负责新增学位授权点的组织申报和已有学科点动态调整工作。
五、负责学科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校内学科评估与动态检测工作。跟踪第三方评价,开展学科评价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
六、负责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和陕西省学科评议组成员候选人的遴选与推荐。
七、负责院士工作室建设。
八、做好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日常性事务工作。
九、为校学术委员会服务并做好日常性事务工作。
十、负责学风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学科建设的信息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