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9-14 浏览次数:5777 次 来源:学科建设办公室 作者: |
各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陕教位办〔2016〕6号)精神,省教育厅将对2015-2016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进行年度检查,我校共涉及保持陕西地域文化的新农村建设研究、陕西省房地产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陕西省建筑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国特色生态文明理论与实践四个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程序 1.项目自查。请各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对项目一年来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认真填写《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绩效报告》(以下简称《绩效报告》,见附件)。《绩效报告》中项目建设年度进展的统计时间统一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同时,提交《项目年度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成效、管理措施、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特别是项目在科学研究、团队建设和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2.学校检查。学校将对各项目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汇总各学科《绩效报告》和《项目年度检查报告》的基础上,形成《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上报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考核。主要依据各学科的《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规划书》和本次上报的《绩效报告》,对建设项目进行年度考核评估。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对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将《绩效报告》和《项目年度检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2016年9月23日(周五)前交至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可发送至邮箱xjdxkb@126.com。 附件:《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绩效报告》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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